2011年6月20日星期一

我都中左主流傳媒毒

http://maps.google.com.hk/maps/ms?msa=0&msid=202685181048966733299.0004a5f7a1f1808664c47

原來死者(警察)同示威者隔左成條街,2條天橋都唔係同...我真係唔見報紙/新聞有咁講,好多都直接將2件事扯上直接關係,搞到我都以為示威者累死左個警察。


有人死左係不幸,係悲劇,無人願意見到。但係要追究責任,就要講理據,唔可以講有個人感情。

由事實諗返轉頭︰

佢死=>因為佢由天橋跌落地
佢由天橋跌落地=>因為佢上天橋,天橋路上地滑
佢上天橋=>因為佢上司命令佢

從事實看我只可以推到呢一步,但係點解佢上司要命令佢上另一條天橋呢?
談判?己經有談判專家la 觀察?地下都望到ga woo
落住雨,唔通佢上司預測唔到有危險?
我只為質疑呢個命令好有問題,而且都好無謂!佢上左去又可以做到d乜?

如果係同一條天橋,個警察去救個示威者而失足致死,咁當然可以可以連上關係,但係隔左成條街,又點樣可以扯上關係?唔通用蝴碟效應?


示威者做成交通阻塞本人當然十分反對,我讚成要示威去表達不公平,但唔可以因為唔公平就為其他無相關既人帶來不便。

示威者做法不對,唔代表佢要負上警察死既責任。

最後我最想最想講就係主流傳媒真係好誤導,真係一唔小心就上左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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